目前國際間有許多鑑定機構因人身安全受威脅,鑑定業務陷入爭議,因此停止鑑定業務。藝術品鑑定與一般鑑識最大不同,在於藝術作品帶有風格、技法特徵,所以無法僅就藝術家歸屬(attribution)進行肉眼鑑定,還須進一步檢測藝術品之各種材質條件,才足以進行真偽判斷過程。
當務之急應著手研議資料庫建置、成立材料資料庫、修復及鑑定語彙標準化,輔助鑑定人員執行鑑定業務。其中包括藝術品科學履歷,以非破壞性科學檢視鑑定程序,例如顯微檢視、X-Ray檢視、XRF分析等技術,量測或記錄藝術品之特性與經歷,履歷中會記載藝術品外觀、固有資訊、原創區位、難以變造複製之處、可重複檢視分析觀測位置、來源、年代、自然劣化狀態、非原創之介入(後製介入)等資料。藝術品履歷便可運用於修復保存、鑑定識別、創作習性研究等用途,提供給鑑定實驗室、修復團隊、學術機構等多方利用串連,將來才有利藝術市場流通,保險、金融、典藏等單位進行估價或把關。
而提到藝術品科學履歷及資料庫的運用及串連,就必須考量到運用者的需求,本會議中專家也特別討論典藏單位如博美館對於科學履歷與資料庫的期待:其一,以目前科學數據、圖像,編制作品科學履歷的加入下,圖像與檢測描述的結合,更應該同步將修復用字和圖像登錄格式明確化。其二,若只有科學履歷對博物館可能不夠,因為公立博物館更注重的是典藏,需搭配藝術家圖錄(catalogue raisonné),包含藝術家履歷及展覽歷史才是比較完整的資料庫。其三,針對機構之間資料連線機制的部分,南美館建議如同美術館之間會去比對水墨畫的藝術家簽名一樣,美術館之間資料應該都要做連線;北美館也建議在做科學履歷時應集中各管道數據作比對。最後,國家鑑定中心或國家認可的鑑定組織亦不可或缺,有鑒於國內於藝術品科學檢測專業領域才剛起步,會面臨人才限制及經費不足問題,目前美術館本身尚無法直接進行科學履歷標準相關的工作,除需要國家挹注資源之外,尚需一個超然且具公信力的機構來協助運作與落實。
本次會議於2017年6月12日舉行,出席人員:正修科技大學文物修護中心吳漢鐘博士、國立台灣美術館典藏管理組薛燕玲組長、台北市立美術館典藏組林育淳編審、台南市美術館研究典藏組沈明芬小姐、台北當代藝術館張玉漢副館長、雲林科技大學文化資產維護系曾永寬教授、奇美博物館吳偉安修復師、文化部鄭果樂小姐、台北藝術產經研究室執行長柯人鳳。
出席人員| 吳漢鐘 正修科技大學藝術修復保存科學研究室 博士 曾永寬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文化資產維護系 教授 莊燕玲 國立臺灣美術館典藏管理組 組長 林育淳 臺北市立美術館典藏組 編審 沈明芬 臺南市美術館研究典藏組 修復師 張玉漢 台北當代藝術館 副館長 吳偉安 奇美博物館典藏維護組修護室 修復師 鄭果樂 文化部 柯人鳳 台北藝術產經研究室 執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