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ies案件資料庫 2014 年 2 月 21 日 By taerc.programme 0 comments 朱銘「媽祖」等雕塑之法院歷審判決 尚無歷審裁判 第102年 智易 字 56 號 查看裁判書(1030221) 文章導覽徐悲鴻「八駿圖」返還價金之法院歷審判決 趙無極、潘玉良、徐悲鴻、丁雄泉、陳澄波、嚴培民、向京、張曉剛 、尹朝陽、周春芽、羅中立、曾梵志、吉尼斯、J.Dubuffet等人之畫作或朱銘木雕及瓷器等藝術品詐欺類之法院歷審判決 發佈留言 取消回覆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在瀏覽器中儲存顯示名稱、電子郵件地址及個人網站網址,以供下次發佈留言時使用。 發佈留言